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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县政府办等20个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人民满意优胜单位”荣誉称号的决定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2-17 来源:  阅读次数:

各乡、镇、场党委,洋峰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新干县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暨2022年营商环境大提升年实施方案》《2022年新干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改革清单》《新干县优化营商环境四十条》,新干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新干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政府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干常办发〔2022〕14号),于2022年5月-2023年1月期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成六个工作组,采取实地调研、体验式调研等多种形式,分赴全县13个乡镇、各产业园区和政府各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了解收集关于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分乡镇调查测评、县领导评议、人大代表评议三个阶段对县政府69个部门工作进行了评议。依据评议结果,经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政府组成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前10名和省、市驻干单位前10名进行表彰,即授予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医保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县供电公司、县农商银行、县建行、县农行、县中行、县气象局共20个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人民满意优胜单位”称号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主法治建设,牢固树立为民宗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按照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对标先进、砥砺奋进,担当实干、锐意进取,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干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新干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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