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决定:任命刘赋祝同志为新干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新干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周以发同志为新干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理新干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王义正同志为新干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代理新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决定王义正同志代理新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须报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和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新干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决定:接受尹小明同志辞去新干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谌学珺同志辞去新干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接受刘崇幼同志辞去新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接受刘崇幼同志辞去新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须报经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新干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决定:任命王津同志为新干县公安局局长,免去谢振福同志的新干县公安局局长职务。新干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决定:任命李瑞民同志为新干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