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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2-25 来源:  阅读次数:

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着力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奋力推动新干全面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根据监督法《江西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现提出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山塘水库退养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全县山塘水库退养工作情况。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农环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重点报告我县上年末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负债等基本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致力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能,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报告重点报告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现状、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办公室负责牵头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主要听取和审议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县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责任,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监督和惩处力度,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的工作打算等。拟安排在11月份的县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重点报告县政府系统承办单位的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等。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由选任联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等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请县人民政府按照监督法和江西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内容和要求提出。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2021年县级决算。请县人民政府按照监督法和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和要求提出。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请县人民政府按照监督法、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出。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请县人民政府按照监督法、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出。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并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整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审议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请县人民政府按照监督法和江西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内容和要求提出。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和批准。

以上工作安排,由财经委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其他监督项目

(一)视察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保障工作情况。拟在4月份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由社建委负责组织实施和做好相关工作。

)视察全县打击整治“三涉”犯罪工作情况。拟在5月份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全县打击整治电信新型网络诈骗、吸毒贩毒、涉“三非”外籍新娘等工作开展情况,由监司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和做好相关工作。

视察全县矿山开采与修复工作情况。拟在6月份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全县矿山开采与修复工作情况,由农环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和做好相关工作。

(四)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根据监督法和省、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规定,做好“一府一委两院”报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研究并依法处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有重点地选择社会普遍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主动审查法制委负责组织实施和做好相关工作

(五)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拟在8月份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执法检查,由法制委牵头,社建委配合负责组织实施和做好相关工作

(六)开展政府部门工作评议。围绕大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开展营商环境大提升年活动主题,拟在12月份组织开展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推动政府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升效率,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各专(工)委协助。

(七)配合上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视察。根据上级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届时由各专委、工委(办公室)等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