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闻动态
代表工作

新干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4-25 来源:  阅读次数:

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争当吉安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的奋斗目标,聚焦打造江西中部脊梁重要支点、对接大南昌都市圈重要节点的区域定位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着力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奋力推动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确保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监督法及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现提出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县“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就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情况。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重点报告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强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落实法院主导下的诉前调解、分调裁审、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司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情况和八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重点报告全县宪法、民法典等普法重点内容学习宣传情况,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学法用法情况,国家机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司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情况报告重点报告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政策落实、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重点报告县政府系统承办单位的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等。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选任联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重点报告我县上年末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负债等基本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能,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重点报告我县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基金管理使用、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全县医疗保障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等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请县人民政府按照监督法和江西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内容和要求提出。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级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收支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2020年县级决算。请县人民政府按照监督法和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和要求提出。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请县人民政府按照监督法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出。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请县人民政府按照监督法、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出。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并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整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审议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政府债务限额(草案)的议案。请县人民政府按照监督法和江西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内容和要求提出。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和批准。

以上工作安排,由财经委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其他监督项目

)视察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拟在10月份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由农环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和做好相关工作。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根据监督法和省、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规定,做好“一府一委两院”报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研究并依法处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有重点地选择社会普遍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主动审查。具体工作由司工委承办。

(三)配合上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的监督活动。根据上级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届时由各专委、工委(办公室)等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