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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

关于视察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意见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2-20 来源:  阅读次数: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安排,12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视察了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视察组先后到界埠镇上好村委会夏家村、荷浦乡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湖镇白马村委会刘家村、大洋洲镇新市村委会李家村、溧江镇堆背村委会湾里村、金川镇长港村委会范家村实地视察。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代表们听取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综合汇报,以及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交通运输局等职能部门单项工作汇报;听取了部分乡镇负责人、基层县人大代表、农村垃圾处理第三方的发言,并进行了座谈交流,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主要成绩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下,我县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打好打赢乡村全面振兴的“第一场硬仗”,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县顺利通过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国家检查验收,荣获省、市多项荣誉。主要是:

1.组织健全,着力构建完备的治理体系。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领衔的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县级领导包乡镇、县直单位帮村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和乡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体系,层层压实各级干部责任,确保工作精力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推进

2.举措得力,全面形成有效的治理态势。各地、各相关部门闻令而动,大力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村庄长效管护“五大攻坚行动”,开展了七大专项提升活动。近三年,累计完成改路720公里、改水20000余户、改沟690公里、改塘150口,拆危旧房220万余平方米,建新房40万平方米,改造民居1200栋,建设农村污水管网317公里。建成了46个农村生活污水终端处理设施,新(改)建了676座乡村公厕,彻底消灭了农村黑臭水体,扩大了农村垃圾处理第三方管护范围,整治了农村“八乱”,农村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村风民风等得到有效提升。

3.多管齐下,逐步织密有力的治理保障。一是思想保障。通过办班培训、以会代训、网络学习、法律考试等方式,深化各级干部对全面实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各级干部的政治领悟力和行动自觉性。同时,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引导,着力激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情,涌现出了一批积极投工出力、捐资助建的先进典型。二是资金保障。2019年以来我县通过向上争资、县财政预算安排,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共投入资金3.57亿元;完成了新一轮农村垃圾第三方治理政府采购,年运行经费由1741万元提高到2367万元。在加快资金拨付的同时,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使用效益。三是机制保障。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县四套班子督查,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会,每季度开展一次流动红旗评比,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明察暗访,通过强化落实这些工作机制,确保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规范开展、有序运转。

二、存在问题

通过实地视察和座谈了解,代表们认为,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是:

1.群众观念还有差距。有的群众思想观念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没有认识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片面认为抓环境整治是政府部门的事,等、靠、要的思想仍然存在;有的群众热情不够、参与不积极,“上面热、下面冷”“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依然存在。

2.整治存在较多短板。一是规划滞后短板。2008-2010年,我县完成第一轮村庄编制规划,992个20户以上人口的自然村规划全部完成。随着发展,不少村庄规划与实际发展不相符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原有部分村庄规划没有充分尊重村庄原有格局及风貌,有的村内空地过度硬化,规划建设村味不够,特色不显。二是设施短板。污水治理设施、文体娱乐设施等总体偏少,如农村污水处理终端设施目前全县有46家(含三湖、荷浦、溧江三乡镇的墟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的偏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处村基础设施落后,整治脏、乱、差任重道远。三是资金短板。目前,我县每个行政村配套5万元的长效管护资金,有些村反映每年实际要投入8至9万元用于长效管护,资金缺口较大;有的美丽乡村建设精品点存在负债建设情况;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后运营维护均需乡镇或村委会持续投入大量资金,压力较大;按照《新干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我县对应编类村庄规划编制经费按每个行政村1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大部分村庄实际没有投入经费,仅按10万元的县奖补标准、甚至低于这个标准进行挂网招标,低于全市其他县16-20万元的编制经费标准,影响编制单位的参与积极性和编制成果质量。四是管护短板。有的村因经济薄弱、投入不足、管护机制不全等原因,导致环境维护、绿化、公厕等公共设施长效管护不到位,陷入“一年新模样、二年旧模样、三年不成样”的窘境;有的空心村老屋旧宅不拆是满目荒凉一片破旧,一旦拆除没有及时清理,往往垃圾成堆杂草生;有的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均处理能力与实际处理水量不相匹配,设施因收集水量少而导致运行负荷偏低甚至无法运行,设施闲置发挥不了作用;有的村与垃圾处理第三方之间沟通衔接不够到位,村垃圾投放点较分散、且经常变动,导致有时漏装、迟装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有待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装运、终端分类处理程度低,垃圾资源化、减量化程度低。

3.部门监管有待加强。一是农村建房管控亟待加强。农村建房未批先建、批少建多、一户多宅、批西建东、不信规划信风水等乱象不少,亟需相关部门加强执法监管。此外,农村建筑领域的施工资质和施工安全问题、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违规建房等问题也需得到有效治理和管控。二是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处理急需整治。有些企业不按规定处置生产边角废料,私自在城乡结合处村庄乱扔工业垃圾,建筑垃圾乱堆放现象不少,这在金川镇的十里村、瓦桥村及界埠镇的一些村庄较为多见,既影响市容市貌,又对金川、界埠两镇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造成较大压力。三是农村管线乱拉现象有待清理。农村线杆安装由于监管缺失,导致线路乱拉乱接现象较为普遍,废弃电线杆基本未清理,不仅占用土地,而且影响了乡村风貌。

三、相关建议

针对这些问题,代表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站位,全面深化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认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1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省、市、县对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也提出了要求,进行了部署,出台了措施。对这项“中央有精神、上级有要求、基层有需要”的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打好第一仗,层层推进,奋力攻坚。

(二)强化举措,全面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任务。相关部门要对标对表,明确各自工作职责,采取有力举措,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要在以下几方面强化举措,加大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漫画图片、农村广播、文娱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和方针政策,不断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努力避免“干部干、群众看”。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这次视察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各地相关部门要明确措施,不断补齐短板弱项。1.规划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各乡镇、应编类村庄对村庄规划编制重要性的认识,督促引导各主体积极与编制单位加强沟通,力求使村庄编制规划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因地制宜、切实可行。2.设施、资金方面,对一些基础薄弱的偏远村,要进一步加大美丽乡村建设挂点帮扶工作力度。同时,或给予适当政策倾斜,或探索引入市场机制有序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城中村现有土地资源,以缓解农村长效管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等方面资金不足问题。3.管护方面,积极引导发挥村组党员干部、农村先进典型、环保志愿者的示范带动作用,影响辐射群众,提升群众主动参与长效管护的主体意识和行动自觉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垃圾处理第三方的管理,督促其加强与乡镇村组的衔接沟通,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同时,我县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实施工作,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程度。针对城乡结合处村庄有企业乱扔边角废料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现象,建议我县一方面要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另一方面要合理布局全县建筑垃圾消纳场点,特别是应对河西工业园区建设、城市建设力度加快现状,考虑尽快在河西合理选址,建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从源头解决一些影响农村环境长效管护的难点问题。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各部门要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上级项目,并注重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乡镇村组之间的沟通衔接,做到因地制宜、因村制宜,打破一些因传统观念、村组区划造成的局限,让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持续推进梯度建设并抓好管护,避免设施闲置资金绩效低;同时,农业、环保、水利等部门要积极策应省市人大开展的“环保赣江行”检查或督查活动,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流沿线村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进度。农村管线清理方面,移动、电信、联通、供电等管线单位要合力共为,切实解决农村废弃线杆缺少管理、管线私拉乱牵等无序现象。

(三)加强监管,全面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提质增效。一是强化执法监管。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要对农村建房管控乱象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净化农村建房秩序。对个别企业或养殖户违规生产养殖、偷放排污,乱堆垃圾等各种破坏农村人居环境的行为要加大监管力度。二是开展督查评比。相关部门,特别是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督查和考核评比,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三是推行智慧管理,要加快5G+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平台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做好人员培训、平台管护、数据运用等后续工作,让这一平台在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进程大显身手,尽早发挥积极作用。

以上意见,请研究办理,办理方案请在2022年元月底前反馈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理结果请在2022年3月底前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新干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