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
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二○一八年一月二日决定任命:
傅海珍同志为新干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
张丽荣同志为新干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
免去:
刘生斌同志新干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职务;
傅海珍同志新干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职务。
新干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