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新干县人大常委会公告(一)新干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于2021年3月3日决定:任命胡军同志为新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新干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任命杨海涛同志为新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唐庆...
新干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于2021年3月3日决定:任命胡军同志为新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新干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任命杨海涛同志为新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唐庆华同志的新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2021年3月3日
新干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于2021年3月3日决定:接受傅小林同志辞去新干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2021年3月3日
新干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于2021年3月3日决定:免去黄鲜斌同志的新干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2021年3月3日
新干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于2021年3月3日决定:免去曾翔飞同志的新干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已由各选区依法选举产生。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于2021年3月3日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刘志连、杨武华、邹月明、孙雪峰、杨彪云、李小武、杜玮、王柱才、宋智、田莉、裴绍英、蒋文、刘嘉兴、谢芳菲、黄铭、邓媛、张晓云、姚金林等18名同志的代表资格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