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闻动态
代表工作

关于《代表法》和《江西省实施<代表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5-23 来源:  阅读次数: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大: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代表法>及<江西省实施代表法办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调研的通知》(常办发[2022]13)号文件精神,4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2个调研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以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全县《代表法》和《省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总体情况

2021市、县、乡(镇)人大换届以来,全县13个乡镇、1个街道办有省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22名、县人大代表217名、乡镇人大代表827名,四级代表共1069名,不重复计算代表共980名。13个乡镇均有专职人大主席1名人大副主席1名。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把加强人大代表工作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把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持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拓展代表工作思路,创新代表工作形式,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全县各执法主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推动代表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促进了《代表法》实施办法》在我县深入贯彻实施

(一)广泛深入宣传,《代表法》实施环境进一步优化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人大换届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标语宣传栏、LED屏幕、微信群、知识竞赛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对《代表法》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各级人大代表对《代表法》和《实施办法》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对代表的地位和作用有了初步的认识,为《代表法》和《实施办法》的有效实施打下了一定基础,实施环境较以前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各方重视支持,代表服务保障进一步加强县人民政府将县代表活动经费按标准足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2016年以来县财政每年按省规定的1360元/名标准将第十七届188名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5.57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安排,2021年县人大换届,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名额增加为220名,代表活动经费调增为29.92万元。自2019年起县财政将21个代表联络工作站工作经费也列入财政预算,按1万元/站·年标准按时足额拨付到位,2021年提高为2万元/站·年,并拨付代表联络工作站星级创建经费25万元。对乡镇代表活动经费,各乡镇人民政府能根据工作需要给予经费保障。为便于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为新一届县、乡(镇)人大代表制作了代表证。代表所在单位在代表执行职务时,不仅在时间上予以保证,而且在提供交通工具方面给予服务保障。县直各单位在代表进行视察、调研、检查等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向代表提供资料汇报情况,为代表履职提供方便,保障代表知情权,主动接受代表的监督。公、检、法在工作和执法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保障代表的人身自由和合法权益。

(三)全面教育培训,代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能力,是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前提。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伊始,就十分注重对代表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能力作为做好代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一是加强新一届县人大代表的履职培训,组织220余名县人大代表、县乡人大工作者、代表联络工作站站长参加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暨提升履职能力培训班,专门邀请市人大专家进行授课,进一步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代表征订发放《新时代人大代表履职手册》《人大代表怎样写作议案和建议》《人大代表怎样审议各项报告》等专业书籍资料,代表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权利、义务和工作方法等相关业务知识。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时代主人》等报刊、杂志,以便及时了解各级人大工作动态和外地人大工作经验;四是以会代训,轮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使他们更加生动直观地了解县人大工作重点和“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情况,并通过他们进一步宣传人大工作和全县工作情况,提高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深化人大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知晓代表的权利义务,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代表更好地履行职务奠定了较为坚实基础。

(四)丰富形式内容,代表活动渠道进一步拓展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的原则,加强同代表的广泛联系,畅通社情民意。完善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邀请基层县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并形成制度,安排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参与各类视察调研活动,统筹安排走访新一届县人大代表,进一步丰富代表履职形式,充实代表活动内容,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参加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城市创建、产业发展等活动,有的乡镇政府邀请人大代表对政府每年办理的民生实事进行全过程监督,都取得较好效果有的乡镇还对生猪养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问题通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强力推动落实,接受代表、群众及社会的广泛监督。

(五)持续创建提升,代表履职平台进一步完善。近年来,特别是换届以后,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注重抓好代表履职平台的完善,在全县组织开展了代表联络工作站星级创建,针对原有各代表联络工作站存在的建设标准低、场地狭小、设施不足等情况,按照“示范创建、带动全面,延伸建站、站点结合”的思路,在全县组织开展代表联络工作站星级创建,通过县乡齐抓共管、全力推动,重点打造了5个五星级站和9个四星级、8个三星级站,全县22个代表联络工作站的硬件和软件设施得到大幅改造提升,面貌焕然一新,各级代表活动有了一个全新的“家”。全县980名四级人大代表全部进站,代表联络工作站和代表小组的运行管理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积分管理逐步完善,代表向选民群众述职定期举行,代表进站活动全面有序开展,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得到显著优化,代表联络工作站成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广播站”,畅通社情民意的“信息源”,推动工作落实的“主阵地”

(六)突出示范表率,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吸收县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重点工作,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各项监督议题的视察调研。在全县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聚焦“六个江西”建设,争当“四个表率”主题活动和“三带头三争当”主题活动,大力挖掘和宣传疫情防控、“双一号工程”、联系服务群众、帮办实事等方面的代表典型。各级人大代表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充分发挥作用、展现风采,涌现出了一批建言献策、服务发展、联系群众、干事创业和“三带头三争当”的代表典型。如疫情防控工作中,各级人大代表身先士卒,战斗在摸排、守卡、隔离点等抗疫一线,县人大代表刘威捐款5万元助力上海抗疫,县人大代表刘正生、陈小兵等自愿报名参加防疫志愿者,冲在风险最高、最累最苦的隔离点一线,不惧风险、不辞辛劳地做好杀菌消毒、清运垃圾、隔离保障等工作县直部门专门聘请人大代表为监督员、评议员、调解员,对部门工作进行参与和监督。法检两院注重发挥主要由人大代表组成的法院特邀监督员和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作用,利用代表联系广泛的优势,收集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意见,在拓宽代表履职渠道的同时,充分发挥代表监督职能,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公正司法。

(七)坚持跟踪问效,代表建议办理进一步压实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完善代表建议收集、整理、归类、交办、督办等工作程序,采取常委会班子成员领衔重点督办、各专工委(办)对口监督、代表评议等措施,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督办,持续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切实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县人民政府每年都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抓好代表建议办理的跟踪落实,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轨道。政府各有关部门能把握标准质量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和实效。2021年,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67件建议均得到较好落实,办复率100%,解决了一批群众普遍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代表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代表满意率达98.5%。县十七届人大五年期间,代表建议办结率提升到了33.2%,比十六届期间翻了一番。此外,县人大常委会还精心组织征集省、市代表建议,提交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3件,广聚民意民智、推动问题解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代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反映,尽管我县在贯彻落实《代表法》和《省实施办法》中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代表工作得到显著加强和提升,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代表履职能力亟需提升部分代表履职意识不强,策把握、法律素养、业务素质以及参政议政水平较低,履行职务的能力与当前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不相适应,缺乏对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深刻把握和对社情民意的全面了解,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中难以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导致审议发言站位不高,提出对推动工作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少。

2.乡镇代表活动开展不够规范。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普遍存在制定出台年度监督计划不及时、监督议题选择比较随意现象,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调研或参与本乡镇中心工作,组织几个代表参加就算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开展的监督活动,年度监督计划没有按法定程序提交乡镇人代会审议表决而确定。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没有方案、没有意见反馈、没有整改落实情况等,监督程序不够到位,致使监督工作实效性不强。

3.代表误工补贴标准较低且不统一《省实施办法》规定“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由本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据了解,省人大代表的误工补贴已由原来的150元/人·天提高到200元/人·天,市人大代表的误工补贴已提高到100元/人·天,而我县给予代表的误工补贴为30元/人·天,是三届以来沿用的标准。由于我县自2021年起,村两委干部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按月拨付,对村两委干部中的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是否给予误工补贴存有争议。

    4.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的监督参与度不高。部分代表反映,人大对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力度不够,政府有关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邀请代表参与监督的主动性不强,项目实施前未充分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项目实施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也未及时向代表反馈、与群众沟通,一些民生实事项目提出多年未得到有效落实,群众呼声很大。

5.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展不平衡。县人民政府于3月2日召开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设交办会,至此次调研时已有一个半月,调研中代表反映,有些承办单位还未与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联系沟通,个别承办单位还未将代表建议交办到相关股室,落实建议承办责任人。

三、下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建议措施

贯彻落实《代表法》和《省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没有止境。对我县下一步的代表工作,要总结有益经验、克服问题不足,全面有效履行法定职责,推动代表工作展现新亮点、取得新成效。

1.营造良好环境,在代表履职条件上再优化代表工作开展是否有力有效,党委的重视和支持是关键。各乡镇人大要努力为代表创造优良的履职条件,经常向党委报告人大主席团的工作,争取党委支持,党政领导多参加代表活动,并及时解决一些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代表法》和《省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促进《代表法》在我县更好贯彻实施。通过电视、广播和新媒体等各种形式,宣传人大工作和各级代表的优秀事迹,扩大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的影响面,形成全社会重视人大工作、支持代表工作的良好局面。要持续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代表误工补助,建议县财政局协调有关部门出台统一规范的标准。

2.加强培训管理,在代表履职能力上再提高。人大代表素质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因此必须把加强代表培训作为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参政议政能力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要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代表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代表参加各级人大举办的学习培训,安排人大代表赴省人大培训中心等地参加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届内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干事参加省市轮训,进一步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提升素质要统筹制定好代表培训计划,培训的内容上注重抓好党的创新理论和有关人大工作的法律法规学习辅导,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熟悉和掌握法律赋予代表的各项权利,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光荣感、使命感。要完善代表履职考核评价机制,细化落实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完善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不断强化群众监督。

3.完善渠道平台,在代表履职热情上再激发。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人大代表要更好履行代表职责,管理国家事务,就要与时俱进地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代表联络工作站星级提升和省级示范站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平台,以数字人大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健全人大机关联系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网络平台,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面,畅通代表参政议政和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要丰富代表在闭会期间执行职务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完善落实代表活动制度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年度监督工作的谋划和落实,做到年初制定年度监督计划,提交乡镇人代会表决形成决议,年中抓好贯彻实施,年终做好总结报告。要开展代表工作创新,针对代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个乡镇选择1-2个课题进行探索实践,推动全县代表工作形成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进一步提升全县代表工作整体水平。

4.服务中心大局,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再发力。大力开展人大代表聚焦“六个江西”建设,争当“四个表率”主题活动和“三带头三争当”主题活动,组织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在服务中心大局中作示范、勇争先,当标兵、做表率,发挥好“宣传员、战斗员、监督员、联络员、信息员、服务员”作用。乡镇人大要在广泛听取社情民意的基础上,选择监督议题,确定监督项目,重点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的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要主动邀请代表参与监督,借鉴各地有益经验,探索建立“党委领导、人大决定、政府实施、代表监督、群众参与”的票决机制,推动难点堵点问题有效得到解决,助推民生实事项目尽早落地见效。

5.坚持问题导向,在建议办理质效上再提升。代表建议承办单位高标准高质量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完善代表建议交办、承办、督办、反馈的机制,加强与乡镇人大主席团及代表的沟通联系,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抓紧抓实本单位承办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大跟踪督办和问效力度,推动建议问题的有效解决和落实。县政府办要将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评价、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等情况,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促进代表建议办理的质效不断提升,代表和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新干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5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