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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2-12 来源:  阅读次数:

关于新干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12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涂乐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县政府在中央、省、市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三新一高”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进中向好、好中创优”的喜人态势,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全年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紧扣省、市、县党代会、经济工作会议和人代会部署,围绕“全省争前列、全市争一流”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争当吉安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创新实干、勇争一流,携手谱写新干全面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新干县2021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2年2月12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杨武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新干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新干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新干县2021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县级预算的决议

 

(2022年2月12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县财政局局长张润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新干县2021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县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新干县2021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县级预算。




关于新干县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的

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12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杨武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新干县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21年,全县上下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更高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巩固生态优势,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全县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按照省、市、县党代会和人代会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深化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奋力争当吉安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描绘好新时代新干大改革大发展新画卷作出更大贡献。



关于新干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12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二勇代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新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提高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为争当吉安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新干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12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周以发所作的《新干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审判职能,提高审判工作质效,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干大发展、新跨越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新干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