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于2021年3月3日决定:
任命胡军、杨海涛同志为新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唐庆华同志的新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新干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