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日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30次会议通过)
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于2021年3月3日决定:胡军同志代理新干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新干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