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8日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通过)
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决定:同意接受洪忠平同志因监察体制改革,提出辞去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新干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1月18日